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的唯一原则就是保障人民“医有所保”,参加基本医保后,就有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(不需另外缴费)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,能极大地减轻患者的医药负担。
虽然各地具体的报销政策有所差异,但根据有关部门的整体统计数据,近几年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0%左右,实际报销比例保持在60%左右。在此基础上,还有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,高血压、糖尿病用药保障,特殊病种门诊保障,医保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保障等,多管齐下,尽可能减轻参保群众的就医负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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